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
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海南省青春创业论坛的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有效搭建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选树创新创业人才,助力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建设美好新海南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海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海南省青春创业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敢于梦想 共创美好未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海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海南大学
协办单位:海南省各高校
三、活动时间
校级预赛时间:2018年4月下旬-5月中旬
省级复赛时间:2018年5月下旬-6月上旬
省级决赛时间:2018年6月上旬
四、赛事内容
(一)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1.赛事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即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省高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省高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我省高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其他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参照《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附件1)进行,不另行通知。
2.参赛对象
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3.参赛团队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省级预审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二)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MBA专项赛和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设立MBA、网络信息经济等专项竞赛。
以上2项专项竞赛将不组织省级比赛,无需组织校级预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自行组织线上报名,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以《关于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MBA专项赛和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为准。5月25日前,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须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并按评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海南省青春创业论坛
邀请省内外知名青年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各高校创业团队或个人,就我省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的大背景下,青年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机遇、新热点等方面内容,以项目路演、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在创业论坛上进行公开展示。
五、推进步骤
(一)校级预赛
1.开展时间:2018年4月下旬-5月中旬
2.组织要求:各学校根据大赛下设的各个类别和组别竞赛要求,积极组织本校预赛或作品评审,聘请专家进行初评工作,并择优选送作品参加省级复赛。要按照大赛章程,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上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对学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其中,每所高校报送的创业计划竞赛作品不超过12件、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不超过8件、公益创业赛作品不超过6件。各学校须于5月20日前,按作品数量要求将《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和《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附件4)和创业计划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共青团海南省委学少部邮箱,过时不再接受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须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共青团海南省委学少部)。各校团委要积极组织创业团队或个人(在校或已离校创业的均可)参加海南省青春创业论坛交流展示活动,并于5月28日前将《创业论坛交流展示活动参会回执》(附件5)和PPT或经验分享材料发送至团省委学少部邮箱,大赛组委会将遴选优秀分享项目,安排集中展示。
(二)省级复赛
1.开展时间:2018年5月下旬-6月上旬;
2.组织要求:各校须于5月20日前,组织参加省级复赛的参赛作品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上完成学生申报、学校审核工作;5月20日24:00后,大赛将进入团省委审核阶段,此阶段学生不能进行申报,校团委不能进行审核操作;团省委将于5月31日前在官网上完成审核工作。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大赛章程规定,对收到的省级复赛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经综合评审,遴选优秀作品进入省级决赛,并公布名单。
(三)省级决赛
1.开展时间:2018年6月上旬;
2.组织要求:决赛通过作品展示、作品答辩等形式对各项主体赛事参赛作品进行终审,评出若干奖项,并选送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大赛组委会。
海南省青春创业论坛将于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期间举办,省级决赛及论坛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原则上参照全国大赛章程,视复赛情况设置并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总结和梳理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引导和有效指导,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校内比赛,逐步完善全国、省、高校三级赛制。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我省将参照《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要求具体组织省级比赛,各学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鼓励各学校依托大赛平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资源整合,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3.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学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创新创业创效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龙姣妮 王甲夫
联系电话:0898-65337204 15708989856 1888925866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66号共青团海南
省委
工作通知微信群:2018年海南省创青春竞赛交流群
附件:
1.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2.关于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MBA专项赛和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3.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4.2018年“创青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5.创业论坛交流展示活动参会回执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海南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