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 二、放假前,请各教室负责人仔细检查各自负责的教室、实训室和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切断一切电源、水源;且妥善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化学实验物品。
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