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全校毕业生离校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温暖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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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项目 |
责任部门 |
具体经办人 |
责任人 |
1 |
5月18日 |
教学科研处提供毕业生三年教材费结算款明细表给财务处 |
教学科研处 |
邓名浩 |
林昭华 |
2 |
5月18日 |
就业办提供毕业生档案邮寄费等扣款项目明细给财务处 |
就业办 |
周志凤 |
邢琼勇 |
3 |
5月21日 |
毕业生欠缴学费名单下发各学院,要求毕业生在6月1日前到财务处补缴学杂费 |
财务处 各学院 |
王雯雯 |
赵玉红 |
4 |
5月22日—5月25日 |
整理“专接本”自考助学班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报教学科研处核实该名单学生是否符合专科毕业条件 |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科研处 |
吴小芬 黎娇雁 |
鲁海涛 林昭华 |
5 |
5月25日—6月20日 |
营造欢送毕业生校园氛围 |
党政办 |
张洪源 |
刘 骞 |
6 |
5月28日 |
全体毕业生返校;发放《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
教学科研处 各学院 |
赵 铭 周志凤 |
林昭华 邢琼勇 |
7 |
5月29—31日 |
毕业生毕业前清考 |
教学科研处 各学院(部) |
符春桂 |
林昭华 |
8 |
5月31日前 |
上交实习报告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本、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调查表和用人单位调查表;报送实习成绩 |
教学科研处 就业办 各学院 |
杨云琇 |
林昭华 |
9 |
6月1日 |
校园招聘会 |
就业办 |
周志凤 |
邢琼勇 |
10 |
6月4日 |
统计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名单报校领导,组织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毕业生名单 |
教科处 党政办 |
赵 铭 林绿叶 |
林昭华 刘 骞 |
11 |
6月4—6日 |
“最受毕业生欢迎教师”评选 |
教学科研处 |
陈雅雯 |
林昭华 |
12 |
“优秀毕业生”评选; |
学生处 |
王鹏程 |
邢琼勇 |
|
13 |
各学院组织求职培训、就业指导、经验交流等毕业生活动 |
各学院 |
各学院 |
各学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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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图书馆门前设立跳蚤市场、捐助点 |
学生处 保卫处 |
王鹏程 吴开贵 |
邢琼勇 辛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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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月6日 |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编制毕业生班级汇总电子表;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毕业生银行卡号(只限省内中国银行或者农商银行,并注明)交财务处 |
财务处 各学院 |
王雯雯 |
赵玉红 |
16 |
6月7日 |
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发放团组织关系,并做好登记 |
各学院 |
各学院团总支 |
各学院团总支 |
17 |
旅游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海洋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
党政办 旅游艺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海洋学院 |
魏 莉 |
刘 骞 |
|
18 |
6月4—8日 |
申报“专接本”自考助学班毕业证 |
继续教育学院 |
吴小芬 |
鲁海涛 |
19 |
6月10日前 |
宿舍物品清查,报送应扣款明细表给财务处 |
后勤处 |
阙立雯 |
谢昌文 |
20 |
6月11日前 |
办理毕业生离校程序、清退毕业生结算款 |
财务处 各学院 |
王雯雯 |
赵玉红 |
21 |
回收图书并停止向2015级学生借书;毕业生图书清理 |
图书馆 |
朱春菊 |
朱恩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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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
党政办 经济管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
魏 莉 |
刘 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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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时户籍迁出 |
保卫处 各学院 |
陈世洪 |
辛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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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一卡通剩余费用退费 |
后勤处、各学院 |
何路遥 |
谢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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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6月12日前 |
继续教育学院提供毕业生需要参加专接本考试名单给后勤处,宿管科安排参加专接本考试的学生住宿 |
继续教育学院 后勤处 各学院 |
吴小芬 阙立雯 |
鲁海涛 谢昌文 |
26 |
回收《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
教学科研处 各学院 |
赵 铭 |
林昭华 |
|
27 |
6月12日晚 |
毕业晚会 |
学生处 |
王鹏程 |
邢琼勇 |
28 |
6月13日 |
毕业典礼;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 |
学生处牵头,各部门、学院(部)配合 |
王鹏程 赵 铭 周志凤 |
邢琼勇 林昭华 |
29 |
6月20日 |
毕业生最迟离校时间 |
保卫处 |
吴开贵 阙立雯 |
辛久丹 谢昌文 |
30 |
6月25日前 |
档案整理交接 |
学生处 就业办 |
王登辉 周志凤 |
邢琼勇 |
注: 1.学生团组织关系由各学院团总支直接派发给学生,无需到校团委盖章;
2.学生党员直接到行政楼八楼党政办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办理离校工作顺利开展。
4..6月13日(周三)上午的课,调到6月15日(周五)下午。
二、要求:
(一)各学院(部)和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所管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各项工作产生的经费,由责任部门负责审批、报销。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文明离校,顺利就业。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营造欢送毕业生离校的良好校园环境;组织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生动有效的活动,培养毕业生的爱校情感;热情周到为毕业生服务,使毕业生顺利办好各项离校手续,安全舒心地离开学校。
教学科研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