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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06 08:30:11  发布人:jzgcx  浏览量:415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全校毕业生离校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温暖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日期

项目

责任部门

具体经办人

责任人

1

5月18日

教学科研处提供毕业生三年教材费结算款明细表给财务处

教学科研处

邓名浩

林昭华

2

5月18日

就业办提供毕业生档案邮寄费等扣款项目明细给财务处

就业办

周志凤

邢琼勇

3

5月21日

毕业生欠缴学费名单下发各学院,要求毕业生在6月1日前到财务处补缴学杂费

财务处

各学院

王雯雯

赵玉红

4

5月22日—5月25日

整理“专接本”自考助学班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报教学科研处核实该名单学生是否符合专科毕业条件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科研处

吴小芬

黎娇雁

鲁海涛

林昭华

5

5月25日—6月20日

营造欢送毕业生校园氛围

党政办

张洪源

刘  骞

6

5月28日

全体毕业生返校;发放《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教学科研处

各学院

赵  铭

周志凤

林昭华

邢琼勇

7

5月29—31日

毕业生毕业前清考

教学科研处

各学院(部)

符春桂

林昭华

8

5月31日前

上交实习报告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本、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调查表和用人单位调查表;报送实习成绩

教学科研处

就业办

各学院

杨云琇

林昭华

9

6月1日

校园招聘会

就业办

周志凤

邢琼勇

10

6月4日

统计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名单报校领导,组织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毕业生名单

教科处

党政办

赵  铭

林绿叶

林昭华

刘  骞

11

6月4—6日

“最受毕业生欢迎教师”评选

教学科研处

陈雅雯

林昭华

12

“优秀毕业生”评选;

学生处

王鹏程

邢琼勇

13

各学院组织求职培训、就业指导、经验交流等毕业生活动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院长

14

在图书馆门前设立跳蚤市场、捐助点

学生处

保卫处

王鹏程

吴开贵

邢琼勇

辛久丹

15

6月6日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编制毕业生班级汇总电子表;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毕业生银行卡号(只限省内中国银行或者农商银行,并注明)交财务处

财务处

各学院

王雯雯

赵玉红

16

6月7日

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发放团组织关系,并做好登记

各学院

各学院团总支

各学院团总支

17

旅游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海洋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政办

旅游艺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海洋学院

魏  莉

刘  骞

18

6月4—8日

申报“专接本”自考助学班毕业证

继续教育学院

吴小芬

鲁海涛

19

6月10日前

宿舍物品清查,报送应扣款明细表给财务处

后勤处

阙立雯

谢昌文

20

6月11日前

办理毕业生离校程序、清退毕业生结算款

财务处

各学院

王雯雯

赵玉红

21

回收图书并停止向2015级学生借书;毕业生图书清理

图书馆

朱春菊

朱恩荣

22

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政办

经济管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魏  莉

刘  骞

23

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时户籍迁出

保卫处

各学院

陈世洪

辛久丹

24

一卡通剩余费用退费

后勤处、各学院

何路遥

谢昌文

25

6月12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提供毕业生需要参加专接本考试名单给后勤处,宿管科安排参加专接本考试的学生住宿

继续教育学院

后勤处

各学院

吴小芬

阙立雯

鲁海涛

谢昌文

26

回收《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教学科研处

各学院

赵  铭

林昭华

27

6月12日晚

毕业晚会

学生处

王鹏程

邢琼勇

28

6月13日

毕业典礼;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

学生处牵头,各部门、学院(部)配合

王鹏程

赵  铭

周志凤

邢琼勇

林昭华

29

6月20日

毕业生最迟离校时间

保卫处

吴开贵     阙立雯

辛久丹

谢昌文

30

6月25日前

档案整理交接

学生处

就业办

王登辉

周志凤

邢琼勇

注: 1.学生团组织关系由各学院团总支直接派发给学生,无需到校团委盖章;
     2.学生党员直接到行政八楼党政办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办理离校工作顺利开展。

4..6月13日(周三)上午的课,调到6月15日(周五)下午。

 

二、要求:

(一)各学院(部)和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所管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各项工作产生的经费,由责任部门负责审批、报销。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文明离校,顺利就业。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营造欢送毕业生离校的良好校园环境;组织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生动有效的活动,培养毕业生的爱校情感;热情周到为毕业生服务,使毕业生顺利办好各项离校手续,安全舒心离开学校

 

教学科研处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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